2005年獨生子女醫藥費報銷通知
發布日期: 20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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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校在編教職工獨生子女,18周歲以下的一年可報銷醫藥費240元。 2.要求教職工子女就診必須在國營醫院并實行復式處方制。 3.憑戶口本、復式處方(不收分割單)、藥費收據等審批、報銷。 4.審批、報銷時間、地點: 昌平:2005年12月14日——15日, 上午 8:00——11:00,下午2:00——4:00 校工會辦公室。 大院:12月16日上午9:00——11:00 15樓公療辦。 5.報銷程序: (1)在工會辦公室填寫教職工獨生子女藥費報銷單; (2)工會審批; (3)財務處報銷。 請大家互相轉告,及時報銷醫藥費,過期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