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方案》精神,組織開展好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現就2012年度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申請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時間
本年度申請項目時間為:2012年4月13日至5月10日。
二、審批時間
1.學院指導專家組初評時間:201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2.學校指導專家組評審時間:201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三、申報程序
1.選定好自己所要申報的項目類別,項目內容及名稱。
2.本次申報訓練計劃項目分為三大類:“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
3.學生在校園網下載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使用A4紙打印。
4.根據申請書表格設置,填寫相關內容,同時請一名專業教師作為本項目的指導教師并填寫推薦意見。
5.申請書由學生自行上交至項目掛靠單位(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
6.創新和創業訓練項目允許已完成項目繼續拓展研究及校第十二批已立項科技創新項目申報,程序如上。
四、掛靠單位
所有項目立項都必須有一個掛靠單位,掛靠單位一般為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負責項目實施的日常管理、進度監控、研究條件的保障和立項經費的使用審批等。所有項目立項都必須有指導教師,學生可以主動聯系確定,也可以由掛靠單位指派,最終由掛靠單位審批。
五、項目研究人員申請條件
1.面向本科生申報,在校各年級的本科學生均可參與。創新訓練項目的申請者需是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創業訓練項目的申請者需是本科生團隊。創業實踐項目的申請者需是本科生團隊,其中可包括本科畢業后已成為研究生的相關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負責人或主要成員。項目負責人畢業后可根據情況更換負責人,在能繼續履行項目負責人責任的情況下,允許項目負責人畢業后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該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
2.項目由學生個人或團隊向學校提出申請。創新訓練類項目團隊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創業訓練類和創業實踐類項目團隊人數根據項目需要確定;原則上每個學生不能同時參與兩個及以上“訓練計劃”項目。
六、指導教師遴選條件
指導教師一般由校內教師擔任,也可由校外專家擔任。
1.治學嚴謹、為人師表、責任心強、關心大學生、富有奉獻精神。
2.有一定的學術水平,較好的教學、科研與實驗室工作背景。
3.每名教師和校外專家指導的項目一般不超過2項。
七、審批程序
1.本年度所有申請項目申報截止后,由項目掛靠學院指導專家組進行初評評審,給出初評結果及排序。
2.經學院指導專家組初評評審同意立項的項目,由掛靠單位(學院團委、團總支)統一整理后上報學校“訓練計劃”工作小組,同時上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建議立項項目統計表》一份及同意推薦立項項目的《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請書》一式三份。各學院按不低于本科一年級、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總數的4%推薦項目。上報時間截至2012年5月15日。
八、立項程序
1.由學校“訓練計劃”工作小組下發正式通知,確立本年度的所有立項項目及資助經費額度。
2.通知形式有:校園網站、通知公告欄、正式文件、海報等。
3.凡正式通過立項項目,需確定項目完成時間。后期如有項目負責人,成員,完成時間更改等情況都需按要求下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變更申請書》按程序更改。各學院需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專項經費卡。項目成功立項后,前期劃撥50%資助經費到項目掛靠所在學院,由學院到學校“訓練計劃”工作小組統一辦理。
九、中期檢查時間
1.學校每學期對立項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未能按進度要求完成項目階段任務的項目,按規定進行整改、終止或撤銷。
2. 本年度立項項目中期檢查時間: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項目負責人填寫中期檢查報告一式三份,上交至掛靠單位(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
3.由掛靠單位(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對項目進行檢查評閱,統一整理后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中期檢查統計表》,將此表與中期檢查報告一式三份于2012年11月25日前上報學校“訓練計劃”工作小組。
十、結題時間
1.創新、創業項目完成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年。學生必須在本科畢業前完成項目。創業實踐項目不超過三年。學校每年組織一次結題評審,學生可根據項目完成情況申請結題評審,2012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第一次結題評審時間定于明年春季,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按預期完成時間無法結題的項目,項目負責人需提前一個月提交延期申請報告,經指導教師、掛靠單位(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工作小組審批通過后,一式四份上交學校、掛靠單位(所在學院團委、團總支)及指導教師各一份,項目負責人保留一份。確系無法完成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必須提交一份說明,并視情況全部退回或部分退回前期支付的50%經費。
3.所有申請立項項目結題報告、論文統一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寫稿,結題報告一式三份。科技發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實物、光盤、模型、圖片、圖紙等,若設備不易移動,需說明現場演示。所有科技發明制作必須全部附詳細的說明文字或結題報告。
附件一: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請書
附件二: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建議立項項目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