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處關于補扣地方教育附加稅款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12-03-30??
來源: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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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京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印發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從2012年1月1日起開征地方教育附加,我校于2012年3月9日得到通知并開征地方教育附加。財務處將于2012年3月31日對執行日期前已辦理發票預借手續未扣除地方教育附加稅款的項目,從所屬經費卡自動補扣,稅額為發票金額的0.1%,并上繳稅務局。請各項目負責人次日于網上經費管理系統核實所扣款項。若有疑問請致電財務處89733022 吳丹舟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