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院系新生輔導員按要求將新生戶口收齊后,于9月10日前將戶口遷移證和戶口遷移情況統計表一同交到保衛處戶籍室。
新生戶口遷移說明
1、根據北京市教委的規定,北京生源的新生、定向委培的研究生(碩士、博士)不辦理戶口遷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據本人的意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不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可以辦理但未辦理的)需要本人簽字,不辦理戶口遷移的學生不能在北京辦理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戶籍證明;
4、每年新生戶口指標一次性審批,逾期辦理的不能超過2010年12月20日,過期或跨年度的不予以辦理審批及落戶手續;
檢查新生戶口遷移證
1、首先在遷移證右上角寫上學號后五位。碩士研究生學號前加S、博士生學號前加B。學生自己在備注欄中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用鉛筆)
2、核對戶口遷移證上的各個項目(姓名、民族、身份證編號)與身份證,新生名冊上是否一致。核對遷移證中籍貫與出生地(具體到省、市、縣);
3、審核遷移證右下角的簽發日期是否是入學當年的(2010年),蓋沒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遷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區中國石油大學或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
4、本人核對遷移證沒有問題后在遷移證背面簽字。并將身份證復印件(正面,大小與身份證相同)貼在遷移證背面。
5、審核遷移證有問題的要及時退回,變更后應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交到保衛處戶籍室。如果沒有交回來,視同不遷移戶口。
如有問題請及時與保衛處戶籍室聯系。
聯系電話:8973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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