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機關各部、處及直(附)屬單位:
為創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園交通安全環境,確保我校“五一”節期間的交通安全,按照昌平區交通安全委員會《文明交通行動》的要求,結合我校情況,特通知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學院(系)、機關各部、處及直(附)屬單位對所屬人員在放假前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的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不留死角,增強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人身安全。
二、放假期間如單位組織外出,要有本單位領導批準,有負責人帶隊,要乘坐有運營資質的車輛,不乘坐無營運資格的“黑車”。
三、開單位公(私)車出去游玩的,要教育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做好車輛保養,嚴禁酒后開車,不開故障車,不開超速車,不疲勞駕駛。
四、外出停放汽車時,不要在車中存留財物,以防被竊。
五、騎車或徒步出行的要各行其道,注意安全。
六、后勤服務總公司運輸服務中心要對車輛進行徹底的安全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師生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