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從應屆免試推薦碩士研究生中選拔聘任的機關和教輔工作人員、學生輔導員隊伍的管理,提高機關和教輔單位服務質量及學生工作質量,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經會議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一、以上所有受聘人員在工作協議書規定的2年專職服務期限內,不得進行課程學習、論文開題、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所有受聘人員的學籍管理、課程學習及論文工作均按照服務期滿后同期入學的研究生進行。
二、聘用單位須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加強對受聘人員的管理和考核,監督受聘人員在服務期限內做好崗位本職工作。聘用單位和有關職能部門不得同意或默認受聘人員在服務期限內進行課程學習和論文開題等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發現有受聘人員提前進行課程學習和論文開題,將減少相關聘用單位的聘用人員指標。
三、相關院(系、部)和研究生導師不得組織在服務期限內的受聘人員進行論文開題等工作。
四、以后凡是在專職服務期限內進行課程學習的成績和所作的論文開題,學校均不予承認。
五、對已經提前上課、提前論文開題、提前答辯的人員的處理
1.對于2006級研究生,凡提前申請學位的,按以下程序處理:
①學生對其在2年專職服務期限內進行課程學習、論文開題等情況做書面說明,承認本人違反學校工作紀律。書面說明由原聘任單位證明屬實,原聘任單位蓋章、主管領導簽字后送交人事處。
②人事處依據協議和學校規定,責成學生退回2年服務期限內取得的工資等所得并按協議規定繳納罰款。
③人事處向研究生院出具學生違反學校工作紀律的證明,并依據協議,說明該研究生由計劃內轉為計劃外自籌。
④研究生院通知學生按計劃外自籌繳納學費并退回在學期間取得的國家計劃內補助。
⑤做完①-④項后,經人事處、研究生院審核確定后,通知相關院系允許其參加論文答辯,申請碩士學位,并按期辦理離校手續。
2.2007級及以后的研究生,按服務期滿后同期入學的研究生進行課程學習和學位論文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