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現將2006級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小組組成
1.各院(系、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主任)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黨總支(或直屬支部)負責人任副組長,秘書任考核小組秘書。考核小組由3~5名熟悉研究生中期考核內容并且有經驗的專家和研究生輔導員或班主任組成。
2.中期考核復審小組: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研究生院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培養辦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院(系、部)主管研究生教學的院長(主任)和主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黨總支(或直屬支部)負責人。
二、中期考核步驟
(一)準備階段(2008.3.31--2008.4.2)
1.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制定中期考核工作時間安排,發放中期考核表和綜合測評表,各院(系、部)秘書打印并發放學生成績單。
2.每個參加考核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入學以來思想、學習、科研等方面的書面總結一份。無特殊原因,有1門(包括1門)以上必修課程未完成者,則不準參加中期考核,經補齊且成績合格后跟隨下一屆學生參加考核,在下一屆考核時沒有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和評優秀研究生資格。
3. 各研究生班會同黨支部書記對該班研究生在班組鑒定的基礎上逐個做好書面鑒定。
4. 指導教師在中期考核表上填寫政治思想表現、業務學習情況、學習態度、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書面評價,提出篩選意見。
5.提交有兩門以上考試不及格學生(包括補考)的名單。(見附件一)
(二)測評及初選階段(2008.4.2–2007.4.10)
各院(系、部)考核小組在審閱以上總結、鑒定、評價的基礎上填寫中期考核表及研究生綜合測評表,初步確定提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和優秀研究生。初步推薦為提前攻讀博士學位者參加本院(系、部)綜合考核。(具體辦法見附件二,具體要求匯總的內容見附件三)
全部材料(個人總結、班組鑒定、中期考核表、綜合測評表、院(系、部)考核小組復審的書面結論等)均應有明晰、確切的文字記載,由各院(系、部)秘書匯總后,將各院(系、部)總結材料上交研究生培養辦公室。
三、校復審組復審
1.4月11日各院(系、部)將總結材料(同時附電子文檔)交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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