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創新項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2)的要求,現將2025年第一批次人員申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創新項目是依托學校已獲批項目進行人員選派,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我校現有執行中創新項目14項(項目列表見附件),年度選派規模109人。石油工程學院“油氣與新能源工程領域一流創新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年度擬選派規模3人。
二、CSC開網時間
第一批次:2025年3月1-10日
三、類別條件及留學期限
(一)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12個月。須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6–24個月。須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請人為碩博連讀生,須進入博士階段后方可申請。
(三)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須為我校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四)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須為我校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實際工作中取得過突出業績。其中,教學科研人員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為博士生導師,優先支持“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應具有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
(五)博士后:留學期限為6–24個月。須為學校應屆博士畢業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或在職青年科研人員。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派出前應確保獲得博士學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應確保完成國外學業回國后方可出站。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報流程
(一)項目咨詢、材料準備與提交階段(2025年2月23日前)
1.申請人可咨詢項目主管單位或關注項目主管單位發布的通知,了解該項目人員選拔的具體要求。
2.申請人在學院(研究院)和導師的指導下自行聯系國外院校和導師,準備申請材料,具體如下:
(1)《研究生類別申請材料列表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或《訪學類別申請材料列表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中要求的材料。其中,《單位推薦意見表》請使用附件1,《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人員材料審核表》請使用附件2。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擬派出人員推薦表(研究生類別)》(附件3簽字蓋章)或《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擬派出人員推薦表(訪學類別)》(附件4簽字蓋章)。
備注:石工學院負責項目
在提交附件3時,請將“學院(研究院)意見”以及“主管院長簽字(公章)”部分保留空白。學院將對提交的材料進行統一審核,審核通過后,再由院辦負責申請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時,請確保其他內容填寫完整。
(3)《推薦人員名單匯總表》(附件5)
3.申請人將電子版及紙質版材料提交至項目負責部門。電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為“材料序號-材料名稱”(材料序號見申請材料列表,例:5-外語水平證明),文件夾命名為“姓名-選派類別”。
備注:石工學院負責項目
申請人將電子版材料于2025年2月23日下午17:00點前發送至學院院辦郵箱(cupb_sgxy@qq.com),紙質版材料提交至中油大廈A811辦公室劉洋處。郵件命名方式為“【25年第一批次創新型人才】姓名-聯培博士”,電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為“材料序號-材料名稱”(材料序號見申請材料列表,例:5-外語水平證明),文件夾命名為“姓名-聯培博士”。
(二)校內評審階段(2025年2月28日前)
1.項目主管單位對申請人的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及身心健康情況等各方面進行評審、考察,擇優推薦。
2.項目主管單位將擬推薦人員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網上填報階段(2025年3月1-5日)
項目主管單位組織獲得推薦的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提交申請材料。
(四)終審與報送階段(2025年3月6-10日)
研究生院匯總審核,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
五、注意事項
(一)創新項目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其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
(二)申請人所申報的項目非本人所在學院負責的,由項目主管學院(研究院)負責材料審核與人員選拔推薦工作。
六、其他
(一)創新項目有關信息可參見國家留學網發布的專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二)咨詢聯系
1.項目主管單位聯系方式見項目列表
2.研究生院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1)現場咨詢:主樓B208培養辦
(2)辦公電話:010-89733246 關老師
(3)電子郵箱:guanxinyu@cup.edu.cn
3.學院咨詢方式如下:
(1)現場咨詢:中油大廈A811學院辦公室
(2)辦公電話:010-89733086 劉老師
(3)電子郵箱:cupb_sgxy@qq.com
創新項目列表-2025更新
附件1:單位推薦意見表-電子版上交Word版
附件2: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人員材料審核表-電子版上交word版
附件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擬派出人員推薦表(研究生類別)
附件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擬派出人員推薦表(訪學類別)
附件5:2025年第一批次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推薦人員名單匯總表-電子版上交excel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