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做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26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為科學規范、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推薦202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的相關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經過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后,特制定本細則。
一、推免工作組織
(一)地球科學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組 長:王貴文
副組長:劉鈺銘、牛花朋、王 茹
成 員:陳冬霞、陳 石、李 慶、劉小平、孟笑
(二)地球科學學院推免申訴小組
組 長:姜福杰
副組長:羅情勇
成 員:孫海濤、周 勇、蔡建超、蘆鴻娟、姚夢竹
(三)地球科學學院學術專長專家審核小組
組 長:曾聯波
副組長:劉鈺銘
成 員:陳冬霞、羅情勇、龔承林
(四)地球科學學院材料審核小組
組 長:王茹
成 員:姚夢竹、曲 娜、孟 笑、張昊文
二、推薦基本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未參加過往屆推免環節。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和學術不端行為。
(五)學業成績、外語水平等其他條件按照學校《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石大京教〔2023〕23號)附件執行。
三、推薦辦法
(一)學生申請
學生須填寫《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自主申請推免生資格,未申請的學生不能獲得推免資格。申請認定學術專長的學生,還需獲得學院2名相關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推薦(附件2)。
(二)推免類別
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類別包括:普通推免生(含本博一體化)、國家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專項、“專業+管理”復合型人才專項、研究生支教團和創新創業人才專項。每名學生只能選擇一種推免類別。
(三)綜合成績計算及排名辦法
綜合成績由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學業成績占85%,綜合素質成績占15%。排名按照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學專業分別單獨進行排名。
1.學業成績為前三年必修課加權成績
依照主修專業培養方案所制定前三年課程(截止至推免當年夏季短學期)的必修課成績進行計算。必修課成績計算時使用課程的初次成績,以學分為權計算加權平均成績。
2.綜合素質成績包括學生德育獲獎(2%,滿分2分)、體育獲獎(2%,滿分2分)、參軍入伍服兵役(2%,滿分2分)、參加志愿服務(2%,滿分2分)、國際勝任力(2%,滿分2分)、科研成果(2%,滿分2分)和競賽獲獎(3%,滿分3分)。具體賦分標準如下,所有申請獲獎材料的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所有具備加分資格的條目應在上述時間前取得,且均需要通過學院材料審核小組認定后在進行賦分計算。
(1)德育獲獎
序號 |
榮譽項目 |
加分標準 |
1 |
獲評最美大學生、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 |
2分/次 (提名獎2分/次) |
2 |
獲評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北京青年榜樣、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學生、北京市優秀團員、北京市優秀團干部、先鋒杯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等國家及省部級思政序列相關榮譽稱號 |
1分/次 |
3 |
參與服務保障國家及北京市重大活動,表現優秀 |
1分/次 |
4 |
獲評省部級及以上思政序列專項工作先進個人或榮譽稱號(如:首都大學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 |
1分/次 |
5 |
代表學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主題征文、演講比賽、知識競賽、作品征集等榮獲三等獎及以上(第一作者) |
國家級:0.5分/次 省部級:0.3分/次 |
注:
①可疊加計分,上限為2分。
②重大活動、專項工作先進個人、主題征文、演講比賽、知識競賽、作品征集等獲獎和榮譽情況,以學院專家組認定為準。
(2)體育獲獎
序號 |
榮譽項目 |
加分標準 |
1 |
獲得中國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1名 |
2分/1次 |
2 |
獲得中國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2-3名 |
1分/1次 |
3 |
獲得中國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4-6名 |
0.8分/1次 |
4 |
獲得中國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7-8名 |
0.6分/1次 |
5 |
獲得北京市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1名 |
1分/1次 |
6 |
獲得北京市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2-3名 |
0.7分/1次 |
7 |
獲得北京市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4-6名 |
0.4分/1次 |
8 |
獲得北京市大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第7-8名 |
0.3分/1次 |
比賽分為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的。賦分標準如下: 一等獎為第1名和第2-3名分數相加除2; 二等獎為第2-3名和第4-6名分數相加除; 三等獎為第4-6名和第7-8名分數相加除。 |
注:
①根據比賽成績加分,可疊加計分,上限為2分。
②體育獲獎加分項的競賽認定和團體賽各成員加分明細以教務處發布的體育與人文藝術學院的統計表《2022級本科生代表學校獲得的國家和北京市大學生體育競賽獎項和人員名單》為認定標準。
(3)參軍入伍服兵役
完成服役任務加1分,獲得以下榮譽可額外加分,累計不超過2分。
序號 |
榮譽項目 |
加分標準 |
1 |
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榮譽 |
2分/次 |
2 |
“優秀義務兵”或“四有士兵”或 其他同等級獎勵 |
2分/次 |
3 |
個人嘉獎 |
1分/次 |
(4)參加志愿服務
根據志愿服務時長賦分:0-29小時0.25分;30-59小時0.5分;60-89小時0.75分;90-119小時1分;120-149小時1.25分;150-179小時1.5分;180-199小時1.75分;200小時以上2分。
(5)國際勝任力
序號 |
項目 |
加分標準 |
1 |
學生赴海外國際組織實習或任職的;或學生深度參與高端大型國際活動,并對國家或學校的國際影響力有明顯提升效果的。 |
2分/次 |
2 |
學生出國留學≥3個月并獲得課程學分的。 |
1分/學期 |
3 |
學生赴國內的國際組織實習或任職(≥7天),并獲得推薦信的。 |
0.8分/次 |
4 |
學生修讀全球能源治理微專業并獲得教育部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項目結業證書的。 |
0.2分 |
5 |
學生入選學校“國際勝任力提升工程人才庫” |
0.1分 |
注:可疊加計分,上限為2分。
(6)科研成果
序號 |
內容 |
加分標準 |
1 |
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EI、SCI、SCIE或SSCI收錄的期刊上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 |
限1篇 北大核心期刊、 南大核心期刊1.5; EI、SCI、SCIE或SSCI 收錄的期刊2分 |
2 |
以第一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 |
限1項1.5分 |
3 |
以第一負責人主持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并結題 |
限1項1.5分 |
注:
①可疊加計分,上限為2分。
②科研論文應為學生本科階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獨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僅限與指導教師聯合發表論文,且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發表的。
③所有科研成果需與學業緊密相關,并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單位發表。
④所有科研論文、專利、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均需答辯,由學院專家審核小組給出的審核鑒定意見進行賦分。原則上獨立作者的得分不高于相應加分標準;非獨立作者的指導教師需具推薦信客觀陳述學生在聯合成果中所做的實際貢獻,其得分不高于相應加分標準的1/2。
⑤學生與其親屬或其他利益相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納入加分指標認定范圍。
(7)競賽獲獎
競賽級別 |
A級 |
B級 |
C級 |
D級 |
國家級 |
一等獎(金獎)隊長3分,其余隊員均分3分 |
一等獎(金獎)隊長2分,其余隊員均分2分 |
一等獎(金獎)隊長1分,其余隊員均分1分 |
一等獎(金獎)隊長0.5分,其余隊員均分0.5分 |
二等獎(銀獎)隊長2.4分,其余隊員均分2.4分 |
二等獎(銀獎)隊長1.6分,其余隊員均分1.6分 |
二等獎(銀獎)隊長0.8分,其余隊員均分0.8分 |
二等獎(銀獎)隊長0.4分,其余隊員均分0.4分 |
三等獎(銅獎)隊長1.5分,其余隊員均分1.5分 |
三等獎(銅獎)隊長1分,其余隊員均分1分 |
三等獎(銅獎)隊長0.5分,其余隊員均分0.5分 |
三等獎(銅獎)隊長0.25分,其余隊員均分0.25分 |
鼓勵獎隊長0.9分,其余隊員均分0.9分 |
鼓勵獎隊長0.6分,其余隊員均分0.6分 |
鼓勵獎隊長0.3分,其余隊員均分0.3分 |
鼓勵獎隊長0.15分,其余隊員均分0.15分 |
省部級 |
一等獎(金獎)隊長1.5分,其余隊員均分1.5分 |
/ |
/ |
/ |
二等獎(銀獎)隊長1.2分,其余隊員均分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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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三等獎(銅獎)隊長0.75分,其余隊員均分0.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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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勵獎隊長0.45分,其余隊員均分0.45分 |
/ |
/ |
/ |
注:
①競賽獲獎指學生參加列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大學生競賽清單》中的國家級和A級省部級賽事并獲得相應獎勵,可疊加積分,上限為3分。
②如賽事設有特等獎且僅有唯一項目獲得特等獎,則該特等獎按照一等獎的1.2倍積分,同一賽事其他級別獎項不降分;否則特等獎等同一等獎,一等獎等同二等獎,以此類推。
③參加同一賽事僅取最高獲獎級別進行積分。
④同一項目在不同賽事中僅取最高獎勵級別實施積分。
⑤競賽項目個人參加者參照對應賽事級別的隊長加分。
⑥學生參加同一學科內多個競賽獲獎,僅取分值最高的加分。
3.排名辦法依據上述規則,計算出各專業類別學生的綜合成績,成績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也相同,則必修課優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課優良率也相同,則綜合素質成績高的排名靠前;如果綜合素質成績也相同,則前三年綜合測評排名高的排名靠前。
(四)公示辦法
學院將在官網公示擬推薦名單,供學生查詢,并接受監督。查詢網址:http://www.xrmujd.com/geosci/
(五)遞補辦法
公示期間,當擬推免學生放棄推免資格(附件3)或被取消推免資格(附件4)時,推免名單按照公示的綜合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學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并通知接收單位:
1.不能按期畢業,或不能獲得學士學位者。
2.有違法違紀行為而收到紀律處分者。
3.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者。
4.其他違背推薦條件者。
四、時間安排
(一)8月28日前請申請者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交推免申請表、《專家推薦書》和證明材料,學院專家審核小組開展學術認定并開始公示7天。
(二)9月7日前,學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條件并申請推免學生的綜合成績計算以及專業排名。
(三)9月8日前,學院和相關部門審議、確定擬推免名單并開始公示7天。
五、接待電話和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
學院電話:010-89733074
教務處辦公室電話:010-89733459
監督舉報電話:010-89733105
六、其他
(一)本細則由地球科學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其它未盡事宜由地球科學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
2025年8月24日
附件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2:本科生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專家推薦書
附件3:關于自愿放棄免試碩士研究生推薦資格的聲明
附件4:關于取消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資格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