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廣大教師積極投入課堂教學改革,提高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學校決定開展第七批品牌課程評選程享工作。同時,根據規定,“品牌課程”稱號的有效期為五年,五年后需要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課程與新評審的課受同等政策,為此學校還決定對往屆品牌課程進行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品牌課程評選
1.參評條件及申報名額
要求申報的主講教師在近五年內獨立講授過三次該課程、聽課人數在30人以上、且已通過合格課評估。學院應優先組織必修課程參加申報。
學院向學校推薦的參評課程原則上不超過2門。
2.申報及評審安排
品牌課程評選包括教師申報、學院教學專家組初審、學院審核、學校教學專家組評審、學校審核等環節。申報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9月7日下班前,申報教師上交材料。
申報教師須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評估申報表》(見附件1),交學院院辦。學院將組織教學專家組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評估指標體系》(見附件2),對申報教師進行初評,并給出初評意見。學院對初評達到品牌課程標準的課程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于9月11日前報至教務處。
9月15日前,教務處匯總參評教師名單,整理出課程表提供給校教學專家組聽課;學校教學專家組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評估指標體系》對參評教師進行隨堂聽課、召開座談會、查閱檔案等評估工作,依照評估程序完成評估工作。
二、往屆品牌課程復審
1、需要復審的課程
2009年以前評選的品牌課程,超過五年有效期、未進行過復審的,需要進行復審。
2、復審申請
達到以下條件的品牌課程可向學校申請復審。
(1)在五年有效期內,本門課程累計授課達到三次及以上;
(2)未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3)本科課程在學生評教結果中未出現兩次進入后20%的情況。
3、復審方式
學校將組織教學專家組根據學生評價結果進行分類復審。按照品牌課評估辦法,對于學生評價優秀的課程,復審直接通過。對于學生評價未達到優秀的課程,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評估指標體系》進行聽課評審。“講課”一項達到“A級”標準則復審通過。
4、提交材料及時間安排
請相關教師于9月7日下班前提交復審申請,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品牌課程復審申請表》(見附件3)。
9月11日前,學院對申請課程進行初審后將申請表提交教務處。
三、相關獎勵措施
對于通過評估的課程,學校將授予“品牌課程”稱號。對于獲得“品牌課程”稱號的教師,學校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晉升職稱,還對所在學院在年度考核中給予加分獎勵。在崗位聘任考核中教師主講品牌課程還可折算為一定數量的學術論文。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