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評選2015屆北京市及校級優秀畢業生的通知》要求,地球科學學院學生工作組制定本細則。
一、評選工作小組
組長:陳冬霞
組員:周學智、費葳葳、宋立斌、郭州平、王天、李冰、姚夢竹、張郢、陳方圓、郭掙、邢丹、高蒼龍
二、評選對象
“北京市優秀畢業生”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對象為2015屆全體畢業生。
三、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的畢業生要具有先進性、代表性、典型性。
四、評選條件
(一)“北京市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作風正派,品德優良,團結同學,遵紀守法;在校學習期間,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參加文體活動,身體健康,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2.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在校期間兩次以上(含兩次)獲得校級先進個人榮譽稱號或校級以上(含校級)學科競賽獎勵;
3.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西部、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4.在校期間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學校、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5.擔任過學生干部,能夠按時完成學校、學院、輔導員布置的相關工作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6.在校運動會、征文比賽、志愿服務等各類活動中為學院做出積極貢獻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7.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有不良信用記錄、不配合學校學院開展工作的畢業生,不得參加評選。
(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作風正派,品德優良,團結同學,遵紀守法;在校學習期間,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參加文體活動,身體健康,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2.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在校期間一次以上(含一次)獲得校級先進個人榮譽稱號或校級以上(含校級)學科競賽獎勵;
3.立志到基層、西部就業,積極參加國家和北京市基層就業項目的畢業生優先考慮。
4.在校期間積極參加各項體育和文娛活動,各方面表現優良者,可優先推薦評選;
5.擔任過學生干部,能夠按時完成學校、學院、輔導員布置的相關工作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6.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有不良信用記錄、不配合學校學院開展工作的畢業生,不得參加評選。
五、評選比例
1.北京市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年級畢業總人數人數5%。有違約學生的班級,1人次以內(含)按實際比例計算,2-3人次(含)名額減半(減半后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計算),4人次以上(含)取消全部名額。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畢業生總人數10%。有違約學生的班級,1人次以內(含)按實際比例計算,2-3人次(含)名額減半(減半后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計算),4人次以上(含)取消全部名額。
六、工作要求
1.請各班級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組織好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活動,并于2015年5月25日下午5:00前將“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申請表”(申請表中詳細填寫北京市優秀畢業生事跡材料)及匯總名單(電子版和打印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優秀畢業生申請表”(申請表中詳細填寫優秀畢業生事跡材料)及匯總名單(電子版和打印版)等以班級為單位報送輔導員。逾期不候。
2.關于報送材料的要求
(1)敘述清晰,突出重點,材料重點寫明該畢業生的優秀事跡,字數不少于500字。
(2)所送材料文字版用A4紙打印,標題用小三黑體、正文用小四宋體,行間距為1.5倍行間距。
七、其它注意事項
凡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若在離校前因違紀或其它原因受到校級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畢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優秀畢業生資格。
地球科學學院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