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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取辦法
一、學術型考生錄取辦法
1.第一批次從第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中錄取;
2.第二批次從復試合格的“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學校所學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的調劑考生中錄取;
3.第三批次從復試合格的其他調劑考生中錄取;
4.各批次均按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其中分多個小組進行復試的學科,應對各小組的復試成績進行歸一化后計算總成績并排序;
5.本院各學科每一位碩士導師每年可招收學術型碩士人數最多不超過4人(2+X考生不占導師名額)。新聘導師三年內每年限招學術型研究生1人。兼職學科導師,在兼職學科每人限招1人。沒有導師接收的考生不予錄取;
6.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按總分100分計);
7.復試綜合素質不合格不予錄取;
8.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按總分100計)。
二、專業型考生錄取辦法
1.第一批次從第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中錄取;
2.第二批次從復試合格的“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學校所學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的調劑考生中錄取;
3. 第三批次從復試合格的其他調劑考生中錄取;
4.第四批次從參加學術型復試合格的未被錄取的考生中錄取;
5. 在同一批次中報考實習基地為克拉瑪依工程師學院的考生優先錄
6.以上各批次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分批次錄取,直到招生指標用完為止。其中分多個小組進行復試的學科,對各小組的復試成績進行歸一化后計算總成績并排序。
7.本院各學科每一位碩士導師每年招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最多不超過3人。
8.申請攻讀專業碩士的考生必須承諾自愿服從學校實習基地的統一安排,并在2015年招收專業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的相應欄目中親筆簽名,不簽名者不能被錄取為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9.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按總分100分計);
10.復試綜合素質不合格不予錄取;
11.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按總分100計)。